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

我不走~因为没必要走…



主編手記: 錯的不走,沒錯的卻要走,這是甚麼道理?

三個朋友一起築了間屋子,建築過程中都付出同等的努力和汗水,也
並肩抵抗外敵。安居樂業定居下來後,M君五個 孩子,所以住頭房;C君三個孩子,住二房;A君一個 孩子,住在客房。

三個朋 友也一起經營屋旁的後院,栽菜種果樹,收成豐碩──一起耕耘的收穫要均分了。M君突然說:“我妻妾多,孩子也多,私生子私生女以及認養回來乾兒子乾女兒也多,C和A 你可以委屈一下搬去柴房住嗎?那也算我們屋子的範圍。以後吃大茶飯時,C 和A的 孩子們可以遲些才吃嗎?先讓我孩子、 私生子、乾兒子吃飽後,剩下的菜羹會留給你們……

這怎麼合理?

沒想到C和A君都同意──他倆竟然同意!!??但C 和A 的孩子們都不同意,紛紛抗議。

M君跋扈的說:“如果你們再破壞這裡的氣氛,我會驅逐你們!如果你們不滿意,也請滾出去, 離開這個家!”這還是文明人講的話嗎?

昨天和朋友閒聊時新任權貴說的那句舌“如果你不接受,請你移民”。朋友說:“有機會我當然移民!”再問我如何?我說:“我當然不走!為甚麼有問題的是你,走的卻是我?這是甚麼道理?“

朋友再問:“求你也不走?如果你父母求你一起走呢?”我回答:“那我就倒過來求他們不要走啊!”

朋友說:“給我一個不走的理由。”我問:“那你給我一個要走的理由。不走的理由很簡單──這國家是我們共同擁有的,我是合法的公民。我的祖先在這裡流過血,也流過汗水。甚至你現在呼吸著的新鮮空氣,也是我的祖先一起爭取回來的。憑甚麼你能獨佔?你思想有問題, 為甚麼走的卻是我?如果我走了,我和我的孩子、我朋友的孩子,我們的下一代全都是飄零的人了。所以──我沒必要走,也 不走。“

向來所有的權益都靠自己的爭取,從來不可能靠別人施捨;而且施捨的東西我不要,我要告訴你:“這些都是我堂堂正正應得的!”

我們不可能因為頭腦有問題的人說的幾句沒 腦筋的話。就自己斷送掉自己和下一代的根。你移民可能有你的道理,我不走是因為這裡本來就是我的,我從來不覺得我需要自動矮半截。縱使不論祖先的貢獻,單單是我現在的貢獻,有哪點輸你? 甚至比你有過之而無不及呢!

這都是粗淺的道理,人人都懂,只可惜很多人先矮化自己,因為別人兩句話就否定自己的合法地位。這簡直是一步一步步入 圈套裡。

我不走,因為沒有必要走。問我有考慮過要移民的朋友,我會斬釘截鐵告訴他:“老天安排我這一世是做馬來西亞人,我會做完這個功課,絕──不──半──途──棄考。”
 
 分享自 ~ 阅读书房 ( 毓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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